吐鲁番地区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新疆固泰
吐鲁番地区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新疆固泰:
新疆固泰:房屋安全鉴定基础知识1、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是指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以及使用状况的安全性进行鉴别、评定。借助于对查勘描述和检测数据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正确判断房屋工作状况和评定等级,给出鉴定结论和一定的处理建
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建筑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规划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运用于房屋建筑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房屋建筑尚可使用年限房屋建筑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建筑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建筑使用期限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建筑还能够使用的年限,现在还没有鉴定标准。
面图,收集墙址处的地质和水文等资料;3、选择墙后填料,确定填料的物理力学计算参数和地基计算参数;4、进行挡土墙断面型式、
厂房检测类型:厂房承重(承载力)检测。房屋鉴定房屋建造过程中、停工续建时或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层、插层、扩建,或较大范围的结构体系或使用功能改变等房屋改建时,需要对原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内容包括对原结构进行检测、对原结构体系和构造进行鉴定、按改建结构进行结构抗震验算,综合评估改建后的结构抗震性能和改建方案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改建方案优化措施和原结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房屋鉴定一般须依据现行抗震设计标准。
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
(1)检查房屋的钢结构梁、柱的变形损坏情况,调查中采用Nikon电子全站仪(型号:DTM-452C)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器(型号:JZC-2型
对房屋进行抗震能力检测很有必要,一般检测过程为: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5、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uiyfvhas658vew6、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
主体结构也是建筑物的主要承重和传递力的主体:包括梁,柱,剪力墙和地板,屋顶梁和屋顶板。1.现场检查混凝土,砂浆和砖石的强度;2.检测钢保护层的厚度;3.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结构性能测试;4.测试后嵌入零件的机械性能。包括混凝土的物理强度测试,室内净高,建筑物室外的室内尺寸,地板厚度,钢保护层等。
既有建筑结构检测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建筑结构检测,具体如下:1)建筑物拟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时;2)拟对建筑物进行加层、插层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时;3)拟对建筑物进行整体位移时;4)建筑物本身出现明显的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的倾斜时;5)外部作用的影响使建筑物产生明显损伤时;6)由于设计、施工或使用原因而对建筑物的抗力产生有根据的怀疑并一起时;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流程:一、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房屋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2)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4)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二、鉴定程序:(1)接受委托;(2)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4)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6)签发鉴定文书;三、鉴定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2008)(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6)《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7)《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1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第37(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06年版)(1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这种质量控制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b)参加检验检测机构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d)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验检测;e)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